| 标题:关于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通告 | 发布日期: 2008-3-22 |
2008年是奥运之年,也是清明节首次成为法定节假日的第一个年头,为确保清明节期间扫墓活动安全、文明、有序开展,特此通告: 一、倡导以鲜花、绢花、网上悼念等文明祭奠方式,禁止在祭扫过程中烧香、烧纸、抛撒纸钱;禁止在墓区内吸烟、使用明火。 二、遵守相关法规规定,杜绝非法活动。 三、来陵园扫墓时要服从陵园工作人员的安排,遵守秩序,严防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发生。 四、为保证祭奠活动安全、顺利,希望广大群众尽量乘坐公交车并避开祭扫高峰日出行。驾驶车辆出行的,要自觉遵守法规,服从交通民警和陵园工作人员的指挥。 五、初次来陵园扫墓的人员可参照万佛园网站在线播报《2008年清明节扫墓线路介绍》。 特此通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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